展品是展出者能給參觀者留下印象的重要因素。在參觀者的記憶因素中,“展品有吸引力”占到39%的比重,應予重點考慮。選擇展品有三條原則,即針對性、代表性和獨特性。針對性是指展品要符合展出的目的、方針、性質和內容;代表性是指展品要能體現展出者的技術水平、生產能力及行業特點;獨特性則是指展品要有自身的獨到之處,以便和其它同類產品區分開來。
展覽會是介紹新產品的最佳機會,假如是全新產品,可以找出產品的特點在展覽中加以強調;假如是在原有產品上作改良的產品,可以突出其改良后的優點和方便之處。但決不可讓新產品孤獨地安坐在展架或展柜內,任由觀眾忽略它,而應通過吸引人的美術設計、特別的燈光效果,突出產品特點。這些新產品或改良品適宜放在顯眼處,占用較大的空間也是值得的,以增加它與觀眾產生接觸的機會。
有些公司的產品種類繁多,如果是單一基本展攤、面積十分有限,實在不足以展示所有產品,這時便要有所取舍。假如太貪心,強要將公司制造的所有產品全部展出,只會收到相反效果。因為,在有限的空間陳列太多的展品,會令展攤顯得亂七八槽,觀眾看過后,也不易記住任何一種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