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版面設計之展覽展示常見的展板版面設計
常見的展板版面設計
在展示設計中應用平面設計時,可簡單將展示版面分為橫版和豎版。標題要清晰明確,利于辨認,在同一展示區域內版頭形式應相同,標題文字不同,但字體必須一致。
(一)展板版面的構成內容
展板版面的內容分為文字、圖片、圖表和裝飾等四個部分
展板上必須有文字或數字來傳播信息,文字與數字的形式、大小、顏色必須統一設計,原則是文字和數字的體式不能過多,文字的顏色盡量控制在三種以內。
圖片可以是張貼的照片或圖片,也可以是在版面上直接完成的繪畫使用照片,需盡量選擇較強沖擊力的照片,也可以作成幻燈片或者LED燈,采用平面不同的編排形式,可以展現不同的意義。如果使用繪畫,則要注意構圖的完整,要使用適合該展示空間內容的繪畫。
圖表的設計要打破簡單的擺放形式,可以增強趣味性和藝術性,根據圖表內容,再結合該展示空間的展示目的,尋求最合適的構成方法和表現形式。
展覽版面上還會使用一些裝飾物件,這些裝飾物件有:二方連續紋樣、四方連續紋樣、浮雕、展覽會標志或展品標志、題花、尾花、裝飾性的色塊和色條以及肌理和質感的表現。
(二)展板版面的設計原則
版面設計不僅有形態上的點、線、面、體以及三維空間的變化,還涉及在三維立體空間和材質、照明、色彩以及表現手法上的多樣變化,版面的形態有平面形、弧面形和折面形,也可以在搭配上以平行、垂直、交叉、錯位等形式構成系列版面造型。
在展示空間中沒有單獨的造型形態,都是各種形態的有機組合。首先要考慮整個展示內容的性質、展示空間的形式風格,考慮版面的內容和展示的主題要求,分門別類地依次整理出不同的層面,如標語、說明文字等;不僅要考慮版面中所傳達內容的準確性,還要考慮版式的形式風格與所傳達內容的對應性或和諧性,做到內容和形式統一;運用形式構成法則來進行各類造型要素的編排,并遵循人們的慣常視覺要求,設計合理、優美的視線。
熱門詞:版面,內容,形式,展示,文字,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