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設計師在進行展廳設計的時候,由于客戶需求或者是設計思維局限,都喜歡模仿他人作品,然而展廳設計在于結合參展商公司企業文化,參展主題,創意思維,展商產品,成本控制這幾點,設計是在于用心思考的,展覽公司也不是復印店。
其實,在單純地利用設計元素方面,我們與世界一流設計大師是平等的。同樣的點、線、面、體,同樣的色彩,同樣的設計法則,那為什么我們沒有達到他們的高度呢?撇開“機遇”“文化”不談,“冷靜、獨立的思考”是關鍵。都市生活無奈與紛繁,忙亂匹配。若是一個真正優秀的設計師,不會被一個“忙”字淹沒,他會忙里偷閑,讓心靜下來,保持一方自己的天空,獨立思考。偶爾自我封閉一回,做一做“井底之蛙”未嘗不可。
設計中的“模仿”還可以理解,因為崇拜、向往是正常心理。受某某大師、某某風格的影響很深,作品中留有其痕跡,這并不等同于抄襲。抄襲等于掠奪,是無恥的行為,因為盜走了別人的奇珍異寶。既然我們擁有與世界一流設計師同等的設計元素,那為什么不利用它們來大膽地表達自己,推銷自己。原創對于設計師而言何等重要,它能使設計作品具有生命力,不被同化,不重復雷同,不附庸風雅,具有獨創性。設計師一定要自信,堅信自己的個人信仰、經驗、眼光和品味,推崇個性化,不為個性而個性。當然,堅持必須要有理由,若純粹為了嘩眾取寵,標新立異,那就大錯特錯了,設計師又不是一敲鑼,便吸引眾人的雜耍者。
在展廳設計中設計師應融入一些個人的創意思維,展廳設計應該考慮更利于展示展商產品的基礎上,突出產品,從而在展覽會中吸引瀏覽者的眼球,讓其產生興趣,再到進展廳進行咨詢,這才是我們設計師應該不能忘記的出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