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調查數據看,中國展覽業現狀具有五大特點:展覽項目持續增長,數量擴張明顯;展館建設方興未艾,成為城市必要設施;展覽主辦多元發展,政府主導色彩濃烈;展覽地區集中程度高,經濟發達地區領先;展覽直接收入增長緩慢,社會經濟效益驅動。
(一)展覽項目持續增長,數量擴張明顯
中國展覽業可謂“起步晚,發展快”,這可以從近五年來展覽項目數增長情況得到驗證。我國1997年的展覽項目數首次突破1000個①,到20001突破2000個,2002年就超過3000個,2005年估計約為3800個(見表1)。就展覽項目的國際比較而言(見表2),我國已居亞洲第一,世界第二,項目數僅比美國少一些,成為一個“展覽大國”。但是,我國的展覽項目絕大多數是中小項目,規模大的項目和品牌項目屈指可數。盡管這些展覽的總展出面積也是一個巨大的數字,但就展覽收入而言,我國還不是一個展覽強國。
(二)展館建設方興未艾,成為城市必要設施
近年來在發展城市會展經濟熱潮帶動下,各地大建展覽場館的勢頭一浪高過一浪。前幾年建設展館多從發展會展經濟著眼,現在許多城市已不完全為了發展會展經濟,而是從城市舉辦各種會展活動的公益角度考慮,把展覽場館作為城市的必要基礎設施,紛紛規劃建設展覽場館,例如包括西藏拉薩也在積極爭取建設一個會展中心。
目前,我國的展覽場館數量在全世界可排在第三位,僅比美國和英國少一些。展覽場館的總面積也在全世界中居前列,但出租率比展覽發達國家而言要低得多。
(三)展覽主辦多元發展,政府主導色彩濃烈
在我國,展覽活動多年來一直是政府促進貿易、投資、技術、文化交流等事業發展的重要促進手段與載體。加上我國經濟體制帶有很強的政府主導性特征,因此,我國的展覽活動大量由政府或半官方機構主導,這也是有別于全世界其他展覽大國的一個顯著特色。
就展覽主辦機構而言,盡管目前參與者眾多,多元化特征明顯,但大體上有五大辦展主體,即政府(包括政府及部門、政府臨時機構、貿促會等半官方貿易促進機構)、商協會、國有企事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從法律意義上來看,在我國,主辦機構是辦展的主體和主要民事責任單位,但我國的展覽活動大部分另有承辦單位。從承辦單位來看,企業承辦的比重正呈越來越大的趨勢。我國的政府主導型展會項目數世界第一。許多大型活動特別是中央和省級以上政府機構或全國性商協會主辦的展覽,其主辦方往往由數個不同機構共同組成,承辦者往往是主辦單位的下級政府機構。
目前我國對展覽主辦企業并沒有特別規定任何入行“門檻”,近年來各地新注冊的與展覽相關的企業數以千計、萬計,盡管其中大部分都有主辦展覽的資格,但是,目前真正能獨立主辦或與其他機構聯名主辦的民營企業還是風毛麟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