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什么樣的會議或者展覽,主辦者當然希望適宜的對象(客戶)參加。作為主辦者,邀請的方式非常重要。通常情況下,邀請包括信息發布、回執處理、確認通知等3個程序。
1.信息發布一一從媒體上分有印刷品(包括邀請信函、組織文件、會議通知)、電子郵件、印刷媒介公告、電子媒介公告等幾種形式。通常的信息發布包括主題、時間、地點(暫定或者候選)、主要議程及安排、費用及標準等等,有些還附送會議企劃書,可以讓參與者了解參加的意義及對會展的期望。
2.回執一一對于主辦者來說,回執是對會展企劃活動成功與否的判定標志之一。回執收到后,通常需要統計(回執單的設計非常重要,應當是合理且圓滿的,應當包括如下信息一一明確的人數、職務、性別、聯系方式、預計到達目的地的時間、迎送要求等等)和確認回執有效(通常以會務費用是否交納為標志),接下來需要做的就是資源分配一一主要是展位與酒店住宿的安排,回執確認即確認通知可以在這一切完成后發出。
3.回執可以有多種形式一一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網絡或者電話均可。回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會展課題允許,應該考慮到參與者的特殊要求,譬如家屬、隨行人員、保健要求、交通代理、飲食習慣、住宿要求等,如果回執清楚,那么對會展活動的有序安排會起到很大幫助。確認通知一一如果會務費用確認或者有其他方式可以確認,需要發出確認通知。同時發出的應該還有會展的確切地點、時間、議程、簽到程序及會展注意事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