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會展業的法制現狀
發布日期:2016-05-11 瀏覽:2061
由于會展業在我國的起步較晚,立法存在許多空白。例如,市場準入制度尚未建立展覽設計公司辦展的資質要求和法律程序不明確,價格秩序不明確,不能體現市場關系,對會展活動各環節的規范不夠,參展商、觀眾權益問題不明確。
現代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這一點也得到國家高度重視。隨著加入WTO以后,我國在清理法規,加強立法、實施,公民也加強了守意識。當前最重要的是尺快制訂一套規范會展業的法律法規補會展業規范這一空白。目前國內立法情況已經有一些進展,正在努力解決“無法可依“的問題。上海等地成立了會展行業協會有利于規范會展業的發展。政府逐漸在轉變功能,強調依法行政。有一也方已經或正在積極制定法規和行規。頗受業內關注的《專業性會展等級的劃分及評定》商業行業標準也已于23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標準》作為全國統一的行業標準為規范會展業的發展提供了一個新的依瞎。主要有六個部分,包括等級的劃分、依據和定方式和專業性會展等級的條件等等
令人欣慰的是,上海已領先于全國,在《上海市展覽業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政府不得辦展。《上海市展覽業管理辦法》第17條首次明確規定:除國家有關酗門或市政府此準外,各級行政管理部門不得主辦或承辦經營性展覽,各級行政管理部門不得違背企業意愿,采取行政干預手段要求企業參展。據上海市外經貿委官員吳根寶介紹政府不得辦展不僅指主辦、承辦,還包怙不準協辦。這就是說,歷來困擾展覽設計發展的政府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展業的整體現象,在上海已成為歷史。
市場秩序混亂
目前會展業已經廣泛出現展現象,嚴重損書了會展業形象。且中多數是不正規的會展企業,也有規模較大的正規企業也從事不同形式的唁展行為。這吡企業有法不守反映了會展市場主體的行為失范,須規范。
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一定規模的會展需要審批。這本耒是力了扌是升會展業的法制化,卻導致了另一個結果是倒賣批文現象。許多會展企業自己不辦會展卻利用各種關系搞到政府批文,然后倒賣給且他企業。因此,政府不能僅限于只批不管,對于倒賣批文的企業應予以相應處理。
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不強
在展覽設計期間發生的法律糾紛,由于利益沖突隼中在短時間內體現,一般的法律法規在此時往往顯得缺乏可作性。例如,上述的知識產杈糾紛和展位擇建糾紛,一旦發生如果按一般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程序進行時間明顯不夠。有關法律程序還沒開始,會展已經早結束了。而展商的參展預期利益就是在短短幾天內得商機,爭取訂單。如果照普通程序合法杈利人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杈利被侵犯而不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世界500強選擇我們的理由
展覽設計搭建服務熱線:400-6179-888-
官方搭建商
多屆進博會搭建商;第一屆進博會搭建項目與搭建面積居行業首位
-
40萬+
海內外項目搭建面積超過40萬平,場館100余座,搭建項目數與面積總量在展覽設計搭建領域一騎絕塵
-
106個國家
服務網絡覆蓋全球106個國家,602個城市,與亞洲,歐洲,北美等200余家主辦場館達成長期戰略合作關系
-
100位+
擁有100位業界設計師, 服務超過70%的世界五百強及400余家政府機構,榮獲設計類獎項60余
-
一站服務
一站式展臺設計策劃運營,多角度為展會營銷賦能,打通全產業鏈,提供一站式設計搭建服務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