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設計空間的分類
大小規模不同的展示活動,都需要一個展示場館,展館空間通常是在建筑空間(又稱一次空間)所界定的范圍內。其展示空間構成如下
1.館圍空間
它是指展館建筑以外的旗幟、標飾、門飾等有關形象的延伸與擴展。
2.室外展示空間
在場地建筑簡易臨時的展示場,以標志旗、廣告宣傳畫為界線,多用于大型車展、機械展、航空飛機展等展品。
3.室內展示空間
(1)有序列展示空間。即大門——序館——大小主次排列有序的一個個展廳——結束,前后順序分明。這類展示空間,一般適用于陳列館、紀念館。莊重嚴謹,順序感和邏輯層次感很強。
(2)綜合性展示空間。各展館不分先后,自由組合,各展區有連接通道,給人以開放、自由、輕松感。在展示會中這種設計產被采用。
4.銷售空間
一般的商業貿易展示都會結合產品在現場演示或銷售,有的專門劃分展區和銷售區,以活躍的形式展示,推廣新產品,這種空間形式的展會出現也較多。
5.多媒體演示空間
一般為陳列室、科技展廳。有獨立的房間,專門用來現場表演供現場觀看,通過影幕、音響及實物,準確體現展示主體。
6.公共空間
(1)展示會的通道空間,即主通道和次通道。展臺周圍的通道不得窄于3股客流(1.8m)。
(2)休息空間,或設在過渡空間內,或設在展示空間內,方便觀眾交流、休息。
(3)餐飲、停留空間,指專供觀眾就餐、飲水的地點,一般設在大廳側面或電梯及通道口出處,方便流動觀眾。
7.流動空間
展示流動空間是指在靜止存在中產生一種生動的力量,在展示空間設計中避免孤立靜止的組合,而是給觀眾連續運動的展示空間。布展物體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采用象征性的分隔和連續,在展示空間里增強流動感。按照空間的結構原理,合理的運用曲線和曲面幾何體形成流動的空間,一般較多采用通透隔斷的手法做展墻,形成連續展帶,以保持與周圍環境的流通。